证券之星消息,2月27日遥望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副董事长李刚、于洪涛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存货账面值与实际不符遥望科技自2021年开始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管和代销公司部分鞋类存货,因公司对上述托管存货管理不善,2021年和2022年在存货代管方销售了部分存货未与公司结算的情况下,遥望科技未能及时发现上述托管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不符,导致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多计存货4,968.49万元、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多计存货7,572.80万元。
二、2019年至2020年期间部分收入确认不恰当2019年至2020年期间,遥望科技子公司浙江游菜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菜花”)与某公司合作游戏推广业务。在上述游戏推广业务中,游菜花不承担相应服务的主要责任,其仅为相关业务代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该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遥望科技将上述业务收入按总额法确认,导致公司2019年年报同时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240.05万元;2020年年报同时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870.63万元。
三、虚增收入、利润和应收账款回款2019年年底,遥望科技子公司霍尔果斯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遥望”)在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确认了588.85万元(不含税)收入。2020年,霍尔果斯遥望在确定不应确认上述收入的情况下,未及时冲减相关收入,而是通过第三方走账虚构上述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回款,并在2021年和2022年以服务费的形式将相关款项还回第三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年报同时虚增收入和利润588.85万元(不含税);2020年年报虚构应收账款回款624.19万元(含税);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分别虚增咨询服务费282.19万元、342万元。遥望科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于洪涛、财务总监李刚,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于洪涛,财务总监李刚,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如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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